2015-08-26 12:11:53
所謂履約保證,指以銀行做為履行契約的保障方,在交易過成中,買方陸續付出的買屋款,
都先保留在「履約專戶」中,等所有買賣手續全部完成,價金才會提出撥給賣方;如此,可
免除詐騙集團從中做手腳,甚至如賣方房屋延遲交屋、查封、違約等狀況,買方價金就會被
凍結在銀行或第三人的帳戶,不至被賣方領取。
保證責任安全範圍
(一) 對買方的保證:
過戶前房屋價款由銀行專戶保管,不怕過戶中房屋被查封或無法過戶;及避免賣
方一屋二賣的風險。賣方若未能依約如期履行契約所定之義務,買方可依「成屋
履約保證制度」約定方式完成催告並解除買賣契約,履約保證之銀行可為履行買
賣契約買方已給付之價金(扣除稅額)歸還買方。
(二) 對賣方的保證:
銀行專戶保管,不怕買方反悔不買,不怕過戶拿不到尾款。
買方若未能依約如期履行契約所定之義務,經賣方依「成屋履約保證制度」約定
方式完成催告並解除買賣契約者,履約保證之銀行保證可回復賣方不動產所有權
;惟如因故致賣方無法回復所有權者,保證銀行確保賣方可收到全額買賣價金。
履約保證分為兩種